为推动绿色建筑创新,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管理办法》,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开展2020年度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申报工作。 《通知》明确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申报对象为获得绿色建筑标识且竣工验收一年以上的工程项目。申报主体原则上由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技术咨询、物业等单位联合申报;也可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设计或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联合其他单位一起申报。 《通知》指出,2020年度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授奖项目原则上不超过60个。每个获奖项目奖励的单位为申报主体,不包括分包、材料供应等单位;奖励人员总数不超过20人。 《通知》明确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本地区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的组织申报、初审、推荐工作。 2020年度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申报工作于2020年9月30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