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绿色交通标准规范体系,深化交通污染综合防治技术,经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城市交通委员会组织审查,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主编的《城市地下道路空气净化系统技术规程》(T/CECS 1683-2024)(以下简称《规程》),已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01引领行业方向 作为国内首个针对城市地下道路空气净化系统的技术标准,《规程》深入贯彻落实《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通过广泛调研,借鉴国内、外相关标准要求,总结凝练北京市政总院在深圳桂庙路隧道、北京运通隧道及东六环地下道路等项目中的创新成果和实践经验,对城市地下道路空气净化系统提出技术要求,为空气净化技术在城市地下道路领域的推广和应用奠定基础。 02打通应用难点 本《规程》明确地下城市道路在同时设置通风与净化系统时净化风量的计算方法,兼顾隧道洞内、洞外周边敏感点的污染限值控制,指导净化风量计算合理有效。此外,《规程》对隧道通风规定了设计风速、净化效率和供配电参数等技术性能指标,并提出施工及运维处理措施,对提升地下道路的空气质量、保障行车安全以及保护周边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